员工用第三方AI办公遭解雇,法院判公司赔偿4.6万元
保险公司法务吴女士因使用领导推荐的第三方AI平台辅助办公被解雇,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定其无泄密主观故意,公司缺乏AI使用专项规定,判决撤销解除决定并赔偿4.6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一起因员工使用AI工具办公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近日尘埃落定。据央视财经11月7日报道,吴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法务,2024年7月,她将自行整理加工后的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至部门领导及直属领导多次推荐的第三方AI平台,用于提升PPT制作和数据分析效率。一个月后,公司以“严重违反信息安全等相关规定”为由解除了她的劳动合同。
吴女士随后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院审理认为,吴女士不具备泄露公司秘密的主观故意,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其行为达到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应当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度。一审判决撤销保险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损失、年终奖差额等款项共计四万六千余元。保险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在于公司内部合规制度的覆盖范围。在案证据显示,保险公司虽然制定了保密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也与员工签署了保密协议,但所有内部规章均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工具辅助办公,未针对AI办公场景出台专项合规规则或操作规范,也未开展任何AI工具使用的专项培训。
法院进一步指出,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吴女士上传的文件属于法定或制度界定的核心保密信息,也无法证实该行为造成了信息外泄、经济损失或声誉受损等实际后果。仅凭AI平台存在数据留存的通用规则推定泄密风险,不足以认定员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一判决为企业在AI办公场景下的合规管理划出了明确边界:制度缺位时,不能将风险推定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